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,身有所忿懥,則不得其正,有所恐懼,則不得其正, 有所好樂(lè),則不得其正,有所憂患,則不得其正。心不在焉,視而不見(jiàn),聽(tīng)而不聞,食而不知其味。此謂修身在正其心。
蔡叔子雲(yún):“韓康伯雖無(wú)骨幹,然亦膚立?!?/p>
王大為吏部郎,嘗作選草,臨當(dāng)奏,王僧彌來(lái),聊出示之。僧彌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,王大甚以為佳,更寫即奏。
父母之喪,將祭,而昆弟死;既殯而祭。如同宮,則雖臣妾,葬而后祭。祭,主人之升降散等,執(zhí)事者亦散等。雖虞附亦然。自諸侯達(dá)諸士,小祥之祭,主人之酢也嚌之;眾賓兄弟,則皆啐之。大祥:主人啐之,眾賓兄弟皆飲之,可也。凡侍祭喪者,告賓祭薦而不食。
王孝伯死,縣其首於大桁。司馬太傅命駕出至標(biāo)所,孰視首,曰:“卿何故趣,欲殺我邪?”
仆于君子,君子升下則授綏;始乘則式;君子下行,然后還立。乘貳車則式,佐車則否。貳車者,諸侯七乘,上大夫五乘,下大夫三乘。有貳車者之乘馬服車不齒。觀君子之衣服,服劍,乘馬,弗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