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月之末,擇吉日,大合樂,天子乃率三公、九卿、諸侯、大夫親往視之。是月也,乃合累牛騰馬,游牝于牧。犧牲駒犢,舉,書其數(shù)。命國難,九門磔攘,以畢春氣。
太叔廣甚辯給,而摯仲治長(zhǎng)於翰墨,俱為列卿。每至公坐,廣談,仲治不能對(duì)。退著筆難廣,廣又不能答。
王尚書惠嘗看王右軍夫人,問:“眼耳未覺惡不?”答曰:“發(fā)白齒落,屬乎形??;至於眼耳,關(guān)於神明,那可便與人隔?”
為母之君母,母卒則不服。宗子,母在為妻禫。為慈母后者,為庶母可也,為祖庶母可也。為父母、妻、長(zhǎng)子禫。慈母與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夫冠而不為殤,婦人笄而不為殤。為殤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喪者不除;其余以麻終月數(shù)者,除喪則已。箭笄終喪三年。齊衰三月與大功同者,繩屨。練,筮日筮尸,視濯,皆要绖?wù)壤K屨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有司告事畢而后杖,拜送賓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,則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喪,則孫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諸侯吊于異國之臣,則其君為主。諸侯吊,必皮弁錫衰。所吊雖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喪服,則君于不錫衰。養(yǎng)有疾者不喪服,遂以主其喪。非養(yǎng)者入主人之喪,則不易己之喪服。養(yǎng)尊者必易服,養(yǎng)卑者否。妾無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婦之喪、虞、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則舅主之。士不攝大夫。士攝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喪,有兄弟自他國至,則主人不免而為主。
步兵校尉缺,廚中有貯酒數(shù)百斛,阮籍乃求為步兵校尉。
支道林喪法虔之後,精神霣喪,風(fēng)味轉(zhuǎn)墜。常謂人曰:“昔匠石廢斤於郢人,牙生輟弦於鐘子,推己外求,良不虛也!冥契既逝,發(fā)言莫賞,中心蘊(yùn)結(jié),余其亡矣!”卻後壹年,支遂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