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子曰:“喪有疾,食肉飲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為姜桂之謂也。”
卒哭而諱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與父同諱。母之諱,宮中諱。妻之諱,不舉諸其側(cè);與從祖昆弟同名則諱。以喪冠者,雖三年之喪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踴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婦。己雖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殤之小功,則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王子猷嘗暫寄人空宅住,便令種竹?;騿枺骸皶鹤『螣枺俊蓖鯂[詠良久,直指竹曰:“何可壹日無此君?”
謝遏夏月嘗仰臥,謝公清晨卒來,不暇著衣,跣出屋外,方躡履問訊。公曰:“汝可謂前倨而後恭?!?/p>
牧之野,武王之大事也。既事而退,柴于上帝,祈于社,設(shè)奠于牧室。遂率天下諸侯,執(zhí)豆籩,逡奔走;追王大王亶父、王季歷、文王昌;不以卑臨尊也。上治祖禰,尊尊也;下治子孫,親親也;旁治昆弟,合族以食,序以昭繆,別之以禮義,人道竭矣。
人問撫軍:“殷浩談竟何如?”答曰:“不能勝人,差可獻(xiàn)酬群心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