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姊妹,其夫死,而夫黨無兄弟,使夫之族人主喪。妻之黨,雖親弗主。夫若無族矣,則前后家,東西家;無有,則里尹主之?;蛟唬褐髦?,而附于夫之黨。
子曰:“大臣不親,百姓不寧,則忠敬不足,而富貴已過也;大臣不治而邇臣比矣。故大臣不可不敬也,是民之表也;邇臣不可不慎也,是民之道也。君毋以小謀大,毋以遠(yuǎn)言近,毋以內(nèi)圖外,則大臣不怨,邇臣不疾,而遠(yuǎn)臣不蔽矣。葉公之顧命曰:‘毋以小謀敗大作,毋以嬖御人疾莊后,毋以嬖御士疾莊士、大夫、卿士。’”
鄧攸始避難,於道中棄己子,全弟子。既過江,取壹妾,甚寵愛。歷年後訊其所由,妾具說是北人遭亂,憶父母姓名,乃攸之甥也。攸素有德業(yè),言行無玷,聞之哀恨終身,遂不復(fù)畜妾。
為母之君母,母卒則不服。宗子,母在為妻禫。為慈母后者,為庶母可也,為祖庶母可也。為父母、妻、長子禫。慈母與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夫冠而不為殤,婦人笄而不為殤。為殤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喪者不除;其余以麻終月數(shù)者,除喪則已。箭笄終喪三年。齊衰三月與大功同者,繩屨。練,筮日筮尸,視濯,皆要绖?wù)壤K屨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有司告事畢而后杖,拜送賓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,則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喪,則孫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諸侯吊于異國之臣,則其君為主。諸侯吊,必皮弁錫衰。所吊雖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喪服,則君于不錫衰。養(yǎng)有疾者不喪服,遂以主其喪。非養(yǎng)者入主人之喪,則不易己之喪服。養(yǎng)尊者必易服,養(yǎng)卑者否。妾無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婦之喪、虞、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則舅主之。士不攝大夫。士攝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喪,有兄弟自他國至,則主人不免而為主。
殤:長、中,變?nèi)曛稹=K殤之月算,而反三年之葛。是非重麻,為其無卒哭之稅。下殤則否。
東府客館是版屋。謝景重詣太傅,時(shí)賓客滿中,初不交言,直仰視雲(yún):“王乃復(fù)西戎其屋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