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姊妹,其夫死,而夫黨無兄弟,使夫之族人主喪。妻之黨,雖親弗主。夫若無族矣,則前后家,東西家;無有,則里尹主之?;蛟唬褐髦?,而附于夫之黨。
禮也者,反本修古,不忘其初者也。故兇事不詔,朝事以樂。醴酒之用,玄酒之尚。割刀之用,鸞刀之貴。莞簟之安,而稿鞂之設(shè)。是故,先王之制禮也,必有主也,故可述而多學(xué)也。
孔子曰:「吾觀于鄉(xiāng),而知王道之易易也。」
阮仲容先幸姑家鮮卑婢。及居母喪,姑當(dāng)遠(yuǎn)移,初雲(yún)當(dāng)留婢,既發(fā),定將去。仲容借客驢箸重服自追之,累騎而返。曰:“人種不可失!”即遙集之母也。
顧長(zhǎng)康啖甘蔗,先食尾。問所以,雲(yún):“漸至佳境。”
父母之喪,將祭,而昆弟死;既殯而祭。如同宮,則雖臣妾,葬而后祭。祭,主人之升降散等,執(zhí)事者亦散等。雖虞附亦然。自諸侯達(dá)諸士,小祥之祭,主人之酢也嚌之;眾賓兄弟,則皆啐之。大祥:主人啐之,眾賓兄弟皆飲之,可也。凡侍祭喪者,告賓祭薦而不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