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紹年少時(shí),曾遣人夜以劍擲魏武,少下,不箸。魏武揆之,其後來(lái)必高,因帖臥床上。劍至果高。
王夷甫與裴景聲誌好不同。景聲惡欲取之,卒不能回。乃故詣王,肆言極罵,要王答己,欲以分謗。王不為動(dòng)色,徐曰:“白眼兒遂作?!?/p>
聘禮,上公七介,侯、伯五介,子、男三介,所以明貴賤也。介紹而傳命,君子于其所尊弗敢質(zhì),敬之至也。三讓而后傳命,三讓而后入廟門(mén),三揖而后至階,三讓而后升,所以致尊讓也。
“儒有今人與居,古人與稽;今世行之,后世以為楷;適弗逢世,上弗援,下弗推,讒諂之民有比黨而危之者,身可危也,而志不可奪也,雖危起居,竟信其志,猶將不忘百姓之病也。其憂思有如此者。
山公以器重朝望,年踰七十,猶知管時(shí)任。貴勝年少,若和、裴、王之徒,並共言詠。有署閣柱曰:“閣東,有大牛,和嶠鞅,裴楷鞦,王濟(jì)剔嬲不得休。”或雲(yún):潘尼作之。
範(fàn)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(wèn)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(fā)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(fù)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(fàn)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(fàn),雲(yún):“人寧可使婦無(wú)(巾軍)邪?”範(fàn)笑而受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