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憂者側(cè)席而坐,有喪者專席而坐。
王長(zhǎng)豫幼便和令,丞相愛恣甚篤。每共圍棋,丞相欲舉行,長(zhǎng)豫按指不聽。丞相笑曰:“詎得爾?相與似有瓜葛?!?/p>
劉尹謂謝仁祖曰:“自吾有四友,門人加親?!敝^許玄度曰:“自吾有由,惡言不及於耳?!倍私允芏缓蕖?/p>
君命,大夫與士肄。在官言官,在府言府,在庫(kù)言庫(kù),在朝言朝。
君之喪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眾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納財(cái)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無(wú)算;士疏食水飲,食之無(wú)算;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,食之無(wú)算。大夫之喪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眾士疏食水飲;妻妾疏食水飲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婦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練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醬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飲酒者先飲醴酒。期之喪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飲酒。期終喪,不食肉,不飲酒,父在為母,為妻。九月之喪,食飲猶期之喪也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五月三月之喪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飲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飲酒可也。五十不成喪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則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則辭。
王衛(wèi)軍雲(yún):“酒正自引人箸勝地。”